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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和朋友約吃飯,
他告訴我他已經離婚了,
現在的她一個人過得很好。
他說他以前實在太傻太天真,
以為婚姻只要兩個人一起努力就好。
我默默的點點頭。
朋友說有許多無法抗拒的原因,
讓他們無法在婚姻的路上繼續走下去,
所以只好選擇放棄。
也許這樣的結果,
兩人的心裡都得到解脫,
反而過的更開心。
結婚事件大事,
因為靠著法律約定,
將兩個生活習慣甚至形式作風不同的家庭變成一家人,
需要更多的包榮和體諒。
記得有個喜餅的廣告,
廣告訴求『嫁』就是讓女生有個家,
不是很同意這個說法,
感覺上是一個以男性為主的社會的說法,
其實『結婚』比『嫁』聽起來更好,
就是男女雙方共同組織一個家。
其實結婚很難,
經營婚姻更難,
不過~
如果能找到一個可以相伴一生的伴侶,
這段經營的過程就更加有意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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